宁银消金被罚款20万元: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频道:热点快讯 日期:2024-11-08 10:36:05 浏览:22 11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罚款 20 万元。 [上一篇]杭州通策支付有限公司被罚款6万元: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 [下一篇]第四范式股价大涨逾20% 获纳入MSCI全球小盘股指数 相关文章 中小企业如何数字化转型?于中赤:要认识到数字化重要性,培养自身人才 一张图看懂美国的谈判压力 增持银行股!险资又出手了,平安人寿增持招商银行H股 国产晶圆代工“双雄”喜忧参半:华虹单季净利同比跌近9成,中芯国际大涨166.5% 王毅同巴基斯坦副总理兼外长达尔通电话 谷歌地图将墨西哥湾标记为美国湾,墨西哥政府起诉谷歌 远东控股陈静: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海信贾少谦谈长期主义:选择正确道路往往需要克服人性弱点,承受短期阵痛 网友留言(0)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昵称* 邮箱* 网址 内容* 验证码* 取消回复
网友留言(0)